协会职能

(一)为会员服务,做好行业自律、协调工作,反映广大会员的合理要求和意愿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,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,做好行业建设工作;
(二)开展行业、地区经济发展调查研究,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参加政府举办的相关听证会;
(三)开展行业统计、检查、评比工作,收集、分析、发布行业信息;
(四)编辑出版协会刊物和信息资料;开展与本会有关的技术咨询;组织人才、技术、职业培训;组织展销会、展览会等; 
(五)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;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;组织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推介、市场拓展服务活动;
(六)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、行约,规范行业行为,协调同行价格争议,维护公平竞争和行业的整体利益,对违反行规、行约,损害行业声誉的行为,采取相应的行业自律措施;涉及违法的建议有关部门予以查处;
(七)为政府、行业、会员之间沟通信息,根据会员关心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开展调研、组织研讨;反映会员要求,协调会员关系,维护其合法权益;
(八)制订行业规划,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、技术引进、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;参与制定、修订行业标准,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;
(九)对提出参与供热经营管理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,发放经营许可证;
(十)参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;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;承办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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